保卫处
支部建设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支部建设 >> 组织机构 >> 正文

保卫部(处)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11-29 16:17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加强对部(处)内机动车辆的管理,规范用车行为,确保行车安全,减少开支,节约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1、本规定所称车辆是指处内的校园巡逻车。

2、车辆主要用于校外各种会议、活动、校内应急事件处理、日常公务和部(处)内重大活动,以及部(处)领导、各岗位人员因公需要等。

3、综合科负责对车辆进行日常管理、维修、保养和派遣。

4、车辆仅限于公用,非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使用车辆,也不得违反规定出借或供他人使用。

5、工作人员凡因公需要用车时,需向综合科提出申请,经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用车。

6、车辆使用原则,坚持处(部)领导和校内应急情况用车优先保障原则。

7、严格控制节假日和双休日用车,如因公事确实需要用车时,需经主管处(部)领导批准。

8、在校园内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得违反规定随意停放车辆。

9、加强车辆的日常管理,做好车辆防盗工作。

10、车辆使用实行严格的申请、登记制度,凡需出车的,必须先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综合科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出车。

11、驾驶员违规驾驶,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驾驶员承担相关责任。

12、驾驶员要爱护和保养车辆,保持车辆的清洁卫生。

13、车辆的使用人员要注意对车辆的维护保养,执行公务时要保持车辆整洁,车况良好。

14、车辆维修、保养和器材的更换等事宜,必须先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综合科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进行。

    15、驾驶员要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行车安全。

 

上一条:保卫部(处)保密制度

下一条:保卫部(处)值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