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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部(处)工作纪律

发布时间:2017-11-27 16:14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保卫人员的管理,使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正常地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1、按时上下班,不无故旷工,不迟到早退,有事做到请销假。

2、工作时间内不准玩游戏、炒股,以及上网观看与工作任务无关的内容等。

3、工作时间不准随意串岗,不得闲聊,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开会期间,自觉遵守会议纪律,手机设置震动状态。

5、遇学校大型活动维护治安秩序或应急突发事件需要调动力量时,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部(处)领导发布的指令迅速、及时地赶赴指定地点执行任务。

6、保持通讯畅通,手机保持24小时候机状态,以方便联系。

7、上班期间不得用电话聊天,不得擅自打长途或马拉松式的电话,一经发现后果自负。

    8、禁止中午、执行任务时和值班期间喝酒,严禁与当事人或当事单位喝酒,对违反规定者将参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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