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安全保卫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业务水平,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使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1、部(处)长办公会议
(1)参加对象,正、副(部)处长、(部)处长助理和办公室主任;
(2)会议时间,部(处)长办公会议一般为每周一次;
(3)会议内容,研究决定部(处)内的人、财、物等重大事项,学校重大活动,以及近期的主要工作等;
(4)形成决议,通过会议形成决议,会后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进行传达实施。
2、党政联席会议
党政联席会议,是指由正、副部(处)长、部(处)长助理、支部书记、工会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参加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是研究讨论部(处)内的重大决策,通报本单位的有关工作情况等。
3、在编和全体干部会议
在编干部会议,是指由在编保卫干部参加的会议;全体干部会议,是指由在编干部、干部助理、校卫队协理参加的会议。
在编和全体干部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或合并召开,原则上每月一次(特殊情况除外),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专题会议,综合科根据部(处)长意见,负责通知参会人员;会议由部(处)长主持,部(处)长外出时,由部(处)长指定副部(处)长主持。会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听取各责任区域或专项岗位的工作汇报;
(2)通报上阶段的工作等情况,布置下步的主要工作;
(3)讨论研究有关工作等事宜。
4、全部(处)会议
全部(处)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总结前半年的工作情况,布置后半年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