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户政管理,更好地为师生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1、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观念,态度和蔼可亲,办事热情,礼貌待人。
2、严格依据公安机关户证政策、法规、以及学校有关制度办事。
3、各种台册、登记本等摆放整齐、规范,逐步实现网上快速咨询,提高工作效率及准确性。
4、规范户证档案管理,设立专柜存放户证档案。
5、在学生户证管理上,建立户籍协管员制度,做到每个班级设立1名户籍协管员。
6、实行户证工作专人负责,在做好户证工作的基础上,同时完成部(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定期或不定期的去江北户证中心联系办理户证等相关事务。
8、凡遇重大事件要及时向领导请示及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