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
支部建设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支部建设 >> 组织机构 >> 正文

保卫部(处)应急物品装备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11-21 16:04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规范接报警值班室物品管理,保障处置突发事件物品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1、处置突发事件物品是指保证处置突发性事件时所急需使用的必备物品(包括:消防栓开关钳、消防斧、橡皮棍、警戒线、警棍、手电筒、雨衣、雨靴、笔记本、水笔和印泥等)。

2、处置突发事件物品专用于应急突发性事件,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外借,不得挪于其它用途,不得随意拆卸和更换物品配件以及搬离存放地点,否则,造成损失由当日值班员照价赔偿。

3、处置突发事件物品由处办公室配备,用专柜存放,放于接报警值班室,便于随时调用。

4、部(处)值班员在交班时要做好交接。

5、部(处)综合科要定期对物品进行检查、修理和维护,延长物品的使用寿命,提高物品的利用率。

 

上一条:保卫部(处)档案管理制度

下一条:保卫部(处)办公设备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