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节约开支,更好的使用经费,加强经费的使用管理,使有限的经费发挥更大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1、部(处)内所有经费,由主管领导负责,坚持财务“一支笔”制度。
2、部(处)内所有经费,由统一由综合科专人负责报领。
3、凡需购置物品、用具、印制材料等,须事先请示主管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购置。
4、凡报领(报销)出差、会议等公务差旅费者,须凭有关通知(公文)及主管领导(部门)审批意见方可报销有关费用。
5、凡报销(报领)其他经费,须按学校财务报销制度,由经手人填补报领单(凭据)、验收人签名、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6、综合科要建立处内财务报领登记制度,做到逐月或阶段清理核算,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以便领导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