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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部(处)经费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7-11-21 16:00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节约开支,更好的使用经费,加强经费的使用管理,使有限的经费发挥更大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1、部(处)内所有经费,由主管领导负责,坚持财务“一支笔”制度。

2、部(处)内所有经费,由统一由综合科专人负责报领。

3、凡需购置物品、用具、印制材料等,须事先请示主管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购置。

4、凡报领(报销)出差、会议等公务差旅费者,须凭有关通知(公文)及主管领导(部门)审批意见方可报销有关费用。

5、凡报销(报领)其他经费,须按学校财务报销制度,由经手人填补报领单(凭据)、验收人签名、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6、综合科要建立处内财务报领登记制度,做到逐月或阶段清理核算,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以便领导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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