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保证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太工《太原工业学院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院发【2015】39号)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近期及暑假期间全院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暑假前,各系部要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各班级要以暑期安全为重点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教育重点是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1.要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在放假前要集中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师生不要到没有安全保障的场所游泳、戏水。
2.要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暑假期间,师生外出活动增多,教育师生要时刻注意外出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乘坐无牌、无证、超载车辆,禁止无证驾驶各类机动车辆。
3.要加强学生防人身侵害和防受骗教育。教育学生要注意往返途中人身和财物安全,不参与非法传销活动,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不参与赌博和其他违法活动。提高学生防范人身侵害、防受骗和自护自救的意识和能力。
责任人:各系部书记、主任。
二、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暑假前,各系部要对所管辖区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包括消防隐患、防盗隐患、设备隐患、化学危险品隐患等,建立排查档案、做好排查记录。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或向保卫处报告,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后勤保障处对全校的供电系统要认真检查、维护和更新,防止电器事故的发生;对学生公寓和教学楼宇的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要认真检查;对所有建筑物要进行一次逐栋的拉网式检查,特别是学生公寓的电源开关是否关闭。做到不留死角。充分利用假期对平时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其他部门,特别是五管要害部门,一定要对自己的所属范围认真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提出整改意见或上报,决不可置之不理。
保卫处在放假前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全校范围所有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后,将给责任单位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在全院范围通报,并作为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依据。保卫处将对全院范围的灭火器、消防栓进行彻底检查,对校园内交通设施和标识进行检查和完善。
责任人:上述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
三、加强暑期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暑假期间,各系部及后勤保障处应继续做好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特别要重点关注留宿学生,开展必要的安全教育,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确保学生人、财、物的安全。对于暑假期间离校的学生,各系部要掌握他们的去向和联系方式。
1.强化学生外出活动的管理工作。暑假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各系部组织学生开展大型活动,有关单位如组织学生外出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社会实践等活动,要以安全、就近为原则,必须提前向分管和联系院领导提出书面请示,经批准后方能组织实施。对于大型集体活动要向保卫处上报活动方案及安全防范预案。严禁任何系部以集体名义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旅游。
2.加强暑期留校学生管理工作。按照后勤保障处要求的留校住宿流程办理,即学生个人申请—-系内审批—-各系与学生签订“假期安全责任书”—-各系填写“学生假期留校人员汇总表”,与“假期安全责任书”一式三份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分别交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备案---后勤保障处根据假期留校人员汇总表为学生办理住宿手续。各系部和后勤保障处要妥善安排暑期留宿学生的学习、生活,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加强教育管理,提供必要服务。
3.加强值班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同时,立即向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及院领导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
责任人: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
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定要增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确保万无一失,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氛围。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