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开展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管理数据集中清理补录工作的通知》,接市交警支队通知:要求我院所有驾驶员、机动车所有人员将相关信息于4月16日至5月15日以总支为单位,由各单位安全员将信息采集表纸质档上报到交安委,电子档发送至453925720@qq.com,望各单位给予配合。
附表(共两张)请下载,务必认真填写
太原工业学院交安委
201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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