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按照《太原工业学院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太工院发〔2018〕68号)和《太原工业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太工院发〔2020〕72号)文件要求,请各单位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一、按照《太原工业学院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第四章第十六条规定,请各单位制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计划,定期组织自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记录,建立消防档案。各单位自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二、按照《太原工业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七条第六点规定,请各单位根据所在办公区域特点和学生分布情况制定常态化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方案,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请各单位在5月15日前将应急疏散演练开展情况和消防隐患自查报告报送至保卫工作部(保卫部)消防科(保卫部207房间)。电子版发送至: 110@tit.edu.cn. 联系人:张碧威,电话:13834686536。
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